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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金额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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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会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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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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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每个网吧只发展两个会员为例,共发展3000个VIP会员,每个VIP会员每月会费20元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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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渠道每年完成的销售额 |
5400万元/年 |
以每家网吧每月为30个人各提供一次充值服务,每人充值100元计算(这样的业绩实在是太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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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渠道每年完成的利润额 |
1080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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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额20%以上的钱将在竞技比赛过程中通过来回转帐转化为运营商的实际收入(只按照每笔资金流转两次,每次收取百分之十计算,实际上流转次数将远远超过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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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押金收入 |
50万元/ 属于流动资金 |
每个裁判将预先押一笔公正保证金,每笔为500元,每个网吧老板以及其他职业经纪人都需要具有裁判身份,保守估计平台的裁判用户为100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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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比赛收入 |
商业比赛收入不是很好界定,根据比赛不同,收入差距是很大的;尤其是如果进行暗箱操作,像赌球那样进行假球比赛,那将是没法预测的利润。鉴于这种盈利手段具有很大的风险性,所以,不提倡运营商采纳;这里也将不计算其盈利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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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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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包括广告、冠名、所辖县市级渠道开发管理、以及包括彩票发行在内的20多种游戏币消耗方式的应用。对于这些收入模式不再进行详细分析,运营商自行选择应用。目前主要的游戏厂商基本都是通过各种游戏币消耗的方式将游戏中流通的货币消化掉的;如果运营商也充分采用了这种模式,那么每年在竞技吧平台中流转的这笔总额超过5400万的资金将全部成为运营商的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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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总计 |
纯利润收入为: 大于1152万元/年
可控流动资金为: 大于5522万元/年 |
此案例中只计算了来自网吧分销渠道的营业额,没有计算其他入网方式接入的大量用户;所以实际操作中将还有非常巨大的利润空间。当然实际操作过程中根据运营商的实力不同,也会有达不到这个基本赢利点的情况出现,但至少不会连十分之一都做不到,如果真能出现这种情况,那还是现在就别考虑做这行了。 |